信息來源:
發(fā)布時間:2025-06-20
閱讀次數:
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慶自然資告字〔2025〕1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原國土資源部39號令)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批準,決定出讓慶自然出字〔2025〕003、004、005、006、007、008、009、010號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地塊 編號 |
宗地 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積 (㎡) |
土地用途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出讓年限(年) |
起叫價(萬元)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
慶自然出字〔2025〕 003號 |
340802023001GB00034W00000000 |
50234.16(合75.35畝) |
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40% |
≥35% |
70 |
2412 |
|||
慶自然出字〔2025〕 004號 |
340802023001GB00035W00000000 |
位于迎江區(qū)。東至秦潭路西側公園綠地,西至閑庭路,南至翠微路,北至陽光路 |
48917.47(合73.38畝) |
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1.0<容積率≤1.3 |
≤40% |
≥35% |
70 |
11750 |
2350 |
慶自然出字〔2025〕 005號 |
340802023001GB00036W00000000 |
位于迎江區(qū)。東至閑庭路,西至天竺東路,南至迎賓東路,北至翠微路 |
48097.46(合72.15畝) |
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1.0<容積率≤1.2 |
≤40% |
≥35% |
70 |
11550 |
2310 |
慶自然出字〔2025〕 006號 |
340802023001GB00037W00000000 |
位于迎江區(qū)。東至秦潭路西側公園綠地,西至閑庭路,南至迎賓東路,北至翠微路 |
47658.73(合71.49畝) |
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1.0<容積率≤1.2 |
≤40% |
≥35% |
70 |
11450 |
2290 |
慶自然出字〔2025〕 007號 |
340802023004GB00015W00000000 |
位于迎江區(qū)。東至閑庭路,西至天竺東路,南至秋月路,北至迎賓東路 |
42378.25(合63.57畝) |
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1.0<容積率≤1.2 |
≤40% |
≥35% |
70 |
10180 |
2036 |
慶自然出字〔2025〕 008號 |
340802023004GB00016W00000000 |
位于迎江區(qū)。東至秦潭路西側公園綠地,西至閑庭路,南至秋月路,北至迎賓東路 |
34729.76(合52.09畝) |
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1.0<容積率≤1.2 |
≤40% |
≥35% |
70 |
8350 |
1670 |
慶自然出字〔2025〕 009號 |
340802023004GB00017W00000000 |
位于迎江區(qū)。東至閑庭路,西至天竺東路,南至祥和路,北至秋月路 |
42720.48(合64.08畝) |
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1.0<容積率≤1.1 |
≤40% |
≥35% |
70 |
10260 |
2052 |
慶自然出字〔2025〕 010號 |
340802023004GB00018W00000000 |
位于迎江區(qū)。東至秦潭路西側公園綠地,西至閑庭路,南至祥和路,北至秋月路 |
41086.27(合61.63畝) |
二類城鎮(zhèn)住宅用地 |
1.0<容積率≤1.1 |
≤40% |
≥35% |
70 |
9870 |
1974 |
備注:1.出讓地塊具體規(guī)劃指標均以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出具的規(guī)劃條件為準,土地準確面積均以正式出具的測繪成果為準,出讓地塊具體情況詳見出讓文件(地塊起叫價不含契稅、印花稅)。
2.以上地塊均不得用于建設別墅、“私家莊園”等。
二、競買人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者外,均可申請參加。不接受自然人參與競買。競買人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時,須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yè)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2.禁止目前在安慶市城區(qū)范圍內尚拖欠土地出讓金的企業(yè)申請競買。
三、出讓方式
拍賣。至報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報名,按期拍賣;如有2家報名,轉為現場競價;不足2家報名,轉為掛牌。
四、競買約定
1.提交競買申請前,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狀有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書面提出。
2.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對宗地現狀無異議。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不得以該宗地的出讓文件和現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
五、競買登記
1.本次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競買人可于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5日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天柱山西路201號)領取出讓文件。
2.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繳納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指定賬戶,申請人憑銀行進賬單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換取競買保證金收據,再憑競買保證金收據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主樓3008室申請競買,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以實際到賬為準)。
采取拍賣(或現場競價)方式出讓地塊,申請人應于2025年7月15日11:30前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提交書面申請,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15日11:30前。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5年7月15日17:3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如不足2家報名,則轉為掛牌方式出讓。采取掛牌方式出讓地塊,申請人應于2025年7月23日11:30前到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提交書面申請,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3日11:30前。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5年7月23日17:3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時間和地點
1.拍賣(或現場競價)日期:2025年7月18日9:30。具體時點由拍賣主持人根據現場情況調整。
2.掛牌日期: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5日,掛牌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掛牌起始時間為2025年7月15日11:30,掛牌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5日9:30止。
3.出讓活動地點: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龍山路215號)。
七、特別說明
1.該地塊可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若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按照《安慶市立體生態(tài)住宅試點工作方案(試行)》執(zhí)行。
2.地塊規(guī)劃建設應滿足住建部門對海綿城市、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有關要求,及人防部門對人防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
3.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向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申報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并在方案批準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最遲不得超過交地后一年),開工建設后2年半內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4.競得人須在地塊內配建公廁一處,建筑面積不小于60㎡;養(yǎng)老服務設施一處,單體建筑面積不小于500㎡。以上配建建筑竣工驗收后,不動產權無償移交給經開區(qū)管委會。
5.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后 1 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1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 50%(含競買保證金),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6個月內付清余款。競得人提前申請商品房預售的,須在批準預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6.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80天內交地,由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會同經開區(qū)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無權屬糾紛、無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現狀標高)交付手續(xù),簽訂交地確認書。
(二)慶自然出字〔2025〕004號(YJ10-1002地塊)
1.該地塊可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若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按照《安慶市立體生態(tài)住宅試點工作方案(試行)》執(zhí)行。
2.地塊規(guī)劃建設應滿足住建部門對海綿城市、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有關要求,及人防部門對人防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
3.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向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申報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并在方案批準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最遲不得超過交地后一年),開工建設后2年半內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4.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后 1 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1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 50%(含競買保證金),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6個月內付清余款。競得人提前申請商品房預售的,須在批準預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5.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80天內交地,由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會同經開區(qū)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無權屬糾紛、無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現狀標高)交付手續(xù),簽訂交地確認書。
1.該地塊可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若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按照《安慶市立體生態(tài)住宅試點工作方案(試行)》執(zhí)行。
2.地塊規(guī)劃建設應滿足住建部門對海綿城市、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有關要求,及人防部門對人防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
3.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向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申報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并在方案批準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最遲不得超過交地后一年),開工建設后2年半內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4.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后 1 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1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 50%(含競買保證金),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6個月內付清余款。競得人提前申請商品房預售的,須在批準預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5.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80天內交地,由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會同經開區(qū)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無權屬糾紛、無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現狀標高)交付手續(xù),簽訂交地確認書。
1.該地塊可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若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按照《安慶市立體生態(tài)住宅試點工作方案(試行)》執(zhí)行。
2.地塊規(guī)劃建設應滿足住建部門對海綿城市、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有關要求,及人防部門對人防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
3.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向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申報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并在方案批準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最遲不得超過交地后一年),開工建設后2年半內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4.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后 1 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1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 50%(含競買保證金),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6個月內付清余款。競得人提前申請商品房預售的,須在批準預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5.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80天內交地,由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會同經開區(qū)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無權屬糾紛、無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現狀標高)交付手續(xù),簽訂交地確認書。
1.該地塊可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若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按照《安慶市立體生態(tài)住宅試點工作方案(試行)》執(zhí)行。
2.地塊規(guī)劃建設應滿足住建部門對海綿城市、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有關要求,及人防部門對人防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
3.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向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申報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并在方案批準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最遲不得超過交地后一年),開工建設后2年半內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4.競得人須在地塊內配建養(yǎng)老服務設施一處,單體建筑面積不小于500㎡,竣工驗收后,不動產權無償移交給經開區(qū)管委會。
5.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后 1 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1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 50%(含競買保證金),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6個月內付清余款。競得人提前申請商品房預售的,須在批準預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6.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80天內交地,由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會同經開區(qū)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無權屬糾紛、無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現狀標高)交付手續(xù),簽訂交地確認書。
1.該地塊可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若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按照《安慶市立體生態(tài)住宅試點工作方案(試行)》執(zhí)行。
2.地塊規(guī)劃建設應滿足住建部門對海綿城市、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有關要求,及人防部門對人防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
3.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向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申報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并在方案批準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最遲不得超過交地后一年),開工建設后2年半內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4.競得人須在YJ10-1505地塊內代建12班幼兒園一處,用地面積不小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小于3749平方米;托育服務設施一處,建筑面積不小于1200㎡,鼓勵與幼兒園合建;由競得人負責編制代建幼兒園、托育服務設施的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按批準的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投資建設,竣工驗收合格后無償移交安慶經開區(qū)管委會。涉及用地、規(guī)劃、建設、驗收等所有規(guī)費由競得人承擔,幼兒園交付標準按照《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安慶市區(qū)新建住宅小區(qū)配建(代建)幼兒園、小學、初中精裝修移交最低標準(暫行)的通知》(宜政辦秘〔2020〕25號)執(zhí)行。由安慶經開區(qū)管委會負責辦理YJ10-1505地塊劃撥供地手續(xù),市住建局、市教體局負責工程建設監(jiān)管。
5.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后 1 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1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 50%(含競買保證金),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6個月內付清余款。競得人提前申請商品房預售的,須在批準預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6.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80天內交地,由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會同經開區(qū)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無權屬糾紛、無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現狀標高)交付手續(xù),簽訂交地確認書。
1.該地塊可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若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按照《安慶市立體生態(tài)住宅試點工作方案(試行)》執(zhí)行。
2.地塊規(guī)劃建設應滿足住建部門對海綿城市、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有關要求,及人防部門對人防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
3.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向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申報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并在方案批準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最遲不得超過交地后一年),開工建設后2年半內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4.競得人須在地塊內配建公廁一處,建筑面積不小于60㎡,竣工驗收后,不動產權無償移交給經開區(qū)管委會。
5.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后 1 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1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 50%(含競買保證金),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6個月內付清余款。競得人提前申請商品房預售的,須在批準預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6.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80天內交地,由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會同經開區(qū)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無權屬糾紛、無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現狀標高)交付手續(xù),簽訂交地確認書。
1.該地塊可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若試點立體生態(tài)住宅按照《安慶市立體生態(tài)住宅試點工作方案(試行)》執(zhí)行。
2.地塊規(guī)劃建設應滿足住建部門對海綿城市、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有關要求,及人防部門對人防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
3.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個月內,向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申報規(guī)劃建筑設計方案,并在方案批準后3個月內開工建設(最遲不得超過交地后一年),開工建設后2年半內竣工(主體結構封頂)。
4.競得人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可在簽訂出讓合同后 1 個月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1個月內付至土地出讓金總額的 50%(含競買保證金),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6個月內付清余款。競得人提前申請商品房預售的,須在批準預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競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金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5.自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180天內交地,由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會同經開區(qū)管委會向競得人辦理凈地(無權屬糾紛、無地上建筑物及附屬物、現狀標高)交付手續(xù),簽訂交地確認書。
八、其他事項
1.本次出讓不接受電話、傳真、郵寄及口頭競買申請。
2.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采用增價方式,并設有保留底價,沒有達到保留底價的,不予成交。達到或超過保留底價的,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4.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出讓文件,以出讓文件載明為準。
九、聯系方式及銀行賬戶
監(jiān)督單位:所有者權益和開發(fā)利用科 0556-5186053
賬戶名稱:安慶市國土空間生態(tài)保護修復和整治中心
開 戶 行:徽商銀行安慶壽慶支行
賬 號:225006007701000002
安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5年6月20日